公園內開展健身、娛樂活動產生的噪聲如何規範?園內哪些商業服務設施可以建、哪些不能建?9月22日-29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就《廣州市公園條例》(草案)舉行網上立法聽證會,針對這兩大問題廣泛、深入聽取市民意見和建議,20位聽證陳述人代表22日開始在網上“擺明車馬”,陳述各自觀點,數千名網友圍觀建言。有聽證陳述人代表提出,80分貝才算噪音標準太松,可在公園周邊測量噪音,儘量以不影響周邊居民為標準。
  ●南方日報記者 鄭佳欣 實習生 張意珠 何家偉
  談如何管理
  文體團隊形成自治模式
  22日是聽證陳述人代表對聽證事項在網上陳述自己觀點的第一天。廣州市人大代表、金花街陳家祠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區燕明的一番陳述引來上千名網友力挺“點贊”。
  針對公園廣場舞噪音問題,區燕明說:“在公園內開展健身、娛樂活動產生的噪音問題不只是社會問題,也是民生問題。”她認為,出現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社區健身娛樂場地的不足;二是居民的公共意識有待提高;三是缺乏相關的政策規定。
  為此,她建議,政府要儘快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健身、娛樂活動的時間、區域、地點、人數、音量分貝等,進行量化和規範,落實好管理部門,明確管理措施和責任;並要有明確的處罰措施等。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和公共設施建設,留出足夠的公共活動功能區,增設小區居民室內活動房。
  區燕明還提出,文化體育部門可以將在公園裡一些成熟的團隊收編起來成立業餘文體團隊,指導她們活動併為她們組織一些培訓比賽活動,讓她們有一個展示的表演平臺;慢慢形成一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制約、自我創新、自我展現的自治模式。
  廣東粵秀書院院長瞿匯泉建議,可以將公園靠近大門和外圍的較為嘈雜的區域分給“動”的文娛活動,如私夥局、小合唱、集體舞、健身操、游樂項目,將公園較深入清寧的區域分給“靜”的文化活動,如讀書、賞畫、下棋、講座、太極拳等,這樣互不干擾,各得其樂。
  談分貝上限
  每個公園設分貝上限
  公園噪音標準定為80分貝,高了還是低了,早在網上聽證會召開前便已經引起了廣泛爭議。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院職工陳志明表示,噪音控制規範應當因時、因地而制定,不能“一刀切”。“80分貝才算噪音? 標準太松,應該更嚴格。”陳志明表示,可在公園周邊的利益受損人家中測量噪音,儘量以不影響周邊居民為標準。分區,分時,管理部門在疏與堵之間應該要找到平衡點。
  廣東財經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研究生毛可可說,針對廣場舞的噪聲標準,應當採取分時段區分,上午8點至下午5點工作時間為60分貝,下午9點至第二天上午8點為休息睡眠時間,應當最為嚴格,45分貝。由於廣場舞大多是在下午5點至9點進行,所以這段時間可以適當提高標準,為70分貝。
  越秀公園群眾歌舞團負責人餘鐵軍說,噪音問題取證會很難,因為不可能每個活動場所都安裝檢測設備。“設定80分貝為上限也不實際,應該根據區域環境分段設立,好像公路限速一樣,如果活動區域附近有機關、學校、圖書館等,音量就可以設為80、70、60、50分貝等,如果遇到噪音投訴,應該由公園管理機構與活動參加者採取措施整改。”
  談怎麼懲罰
  重金開罰廣場舞大媽不現實
  對公園噪音該咋罰,這一問題也破費思量。草案規定,違反時間和區域限制製造噪音的行為,將面臨200—1000元的罰款。
  對此,毛可可認為,執法的問題,應該由公安和城管配合,對噪音進行測定。一旦違例,第一次處以先警告,第二次處以沒收音響設備。“至於罰款,不少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沒有隨身帶錢的習慣,所以不太現實。”
  廣州市政協委員、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監督員、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副教授叢佩華建議,市民在公園健身娛樂所用的音響設備應該由政府統一購置,併在活動後鎖在專門配備的設施里。同時,這些設備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陳志明說,對違反公園條例的行為應堅決執行處罰。執法人可配備手持攝影器材、“分貝儀”等工具,以便取證,堅決執法。
  區燕明建議,凡使用揚聲器的個人或團隊都要到公園管理處備案,公園管理處要做好登記以及管理等。
  談公園食肆
  粥粉面可以有 私人會所要嚴禁
  公園應當禁止哪些商業服務設施,可以建設哪些配套商業服務設施,這也是此次網絡聽證會的焦點之一。
  廣東定海針律師事務所律師林仕軍表示,公園屬於公益性的場所,而高檔酒樓、私人會所、酒吧、酒店、夜總會等是為少數人服務,因此應明文予以禁止。
  “公園內還是可以按照游客容量,建設一些具有公共性、公益性與公園功能相配套,為游人服務的快餐店、茶座、咖啡廳、小賣部、游樂等商業服務設施,特別是建設能代表我們廣州飲食文化又物美價廉的小食店、糖水店、粥粉面等,會更加接地氣,也一定會受大家的歡迎。”區燕明說。
  “公園內配置什麼商業服務設施,香港的做法很值得借鑒。”葉雪文提出,香港所有公園都是免費進入的,所有開支也由政府承擔,所以並沒有經營的壓力。其出租用於經營餐館的租金收入,也全部納入政府庫房,政府公園嚴禁私人會所。據介紹,香港市區有1500多個公園,總面積達973公頃,都由特區政府康文署管理,其下轄所有康樂場地(包括公園、游樂場等)約有160家飲食零售店,這些飲食零售店全都開放給普通市民。
  葉雪文還表示,廣州市有些公園存在政府經費投入不足,財政困難,只能單純依靠門票或出租物業維持日常開支。公園的維護、安保、保潔,都需要大量經費,財政支持才能治本,才能確保其“公益存在”。因此,公園的財政預算應在條例中予以明確。“公園如確實存在經費不足而無法解決的問題,參考廣州塔的做法,做一些公益廣告穿插商業廣告也不妨。”  (原標題:“80分貝才算噪音標準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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